房屋采光有缺陷怎麼辦?業主投訴開發商獲賠2萬元

據北京裝修網瞭解到,2004年3月,劉先生與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瞭某公司開發的位於海淀區某山莊的北部家具工廠推薦一套期房。2005年5月,劉先生驗收入住該房屋,但當年冬季,劉先生就發現朝南的臥室及客廳在冬至前後兩月無日照,采光受到較大程度的影響。隨後,他與某公司交涉,要求解決該問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劉先古典家具推薦生遂訴至北京市海淀區台北隱形鐵窗推薦人民法院,請求判令某公司賠償其采光權損失10萬元、房屋貶值費5萬元及無日照采暖煤氣額外支出5萬元。

法院審理

古典家具推薦m;”>審理中,某公司經實地勘察,認可該房屋的采光確實受到一定的影響,造成該涉案房屋采光遮擋的樓房位於該房屋的南側與東側,南側樓房為某山莊小區內樓房,東側樓房屬於另一小區,該小區於某山莊修建時已經存在。但某公司認為自己在售房過程中,已經將樓房的設計圖紙、戶型及相關規劃手續張貼在瞭公告欄中,劉先生自願選擇瞭該套房屋,同時某公司認為自己是按照建築規劃設計進行的施工並且房屋已經過竣工驗收,因此對該房屋的采光問題並無責任。作為證明,其向法院出示瞭某山莊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不過,為解決糾紛,某公司表台中辦公統包工程示願意補償劉先生1萬元超耐磨木地板,但劉先生未接受此方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劉先生房屋的采光問題確是由某公司開發建設的樓房造成,但某公司按照經過審批的規劃設計進行施工,並不存在過錯。此種情況家具批發推薦下,依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根據北京市1994年1月17日開始實施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築間距暫行規定,被遮擋陽光的現狀居民住房,以居室窗臺中心點,在冬至日日照時間不足1小時的,每戶按其居室被遮擋狀況給予一次性800元至2000元。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對公民的權利保護的程度在逐步加大,因此經濟補償的數額也應當適當提高,同時,鑒於某公司對此事並無過錯,劉先生主張的補償數額不宜過高。

法院判決

據北京裝修網瞭解,最後,法院判決某公司一次性補償劉先生2萬元。宣判後,雙方均對此結果表示滿意。

來源:搜狐焦點復刻家具推薦

參考資料:http://bj.zxdyw.com/HTML/2018/1/20181231051101278019.html